西安文理学院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增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优势,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围绕地方行业需求,培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院对拟新增专业进行了充分调研、多次研讨和可行性论证。经过西安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工作审议通过,现对新增招生专业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

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

1

音乐学

高起本

5年

业余

2

美术学

高起本

5年

业余

   

上一条:通 知 下一条: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2018 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029-87288453 Email:xawlcj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