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一般工作人员工作聘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根据《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印发〈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西文理党发[2019]34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开展好继续教育学院全员聘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西安大学”的要求,通过聘任,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资源配置,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合同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率,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 基本原则

(一)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二)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认识相宜;

(三) 公道正派、注重业绩、群众公认;

(四) 依法依规办事;

(五) 自主报名、双向选择;

三、 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9年学院一般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学院成立一般工作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王峰涛   周小娟

    成员:

四、 聘任步骤与程序

(一)上报方案(7月15日前)

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学习聘任工作相关文件,动员部署本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制定聘任方案,并上报学校机构设置及全员聘任工作小组审批。

(二)公布方案(7月16日前)

将学校机构设置及全员聘任工作小组审批通过的《聘任方案》,在学院公示栏、网站公布。

(三)个人应聘(7月17日前)

教职工根据学校《2019年机构设置及全员聘任工作安排意见》和单位《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提出应聘岗位申请,并向应聘单位的聘任工作小组提交《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聘任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单位审核(7月18日前)

学院聘任工作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聘任方案》,对申请应聘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应聘结果,填写《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拟聘结果报告单》,上报学校机构设置及全员聘任工作小组审批,并向应聘者反馈拟聘意见。

(五公示结果(7月22日前)

公示审批通过的聘任结果,接收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一般工作人员二次聘任(7月24日前)

学校组织召开未聘岗人员会议,公布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积极协调,推荐未聘岗人员应聘新岗位。学院认真审核未聘人员的应聘申请,及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

(七)签订合同(7月25日前)

对聘任结果无异议的,学院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处理遗留问题(8月20日前)

两次聘任仍未应聘到合适岗位的人员于8月20日前到人事处报到,学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供未落实工作岗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再次选择。

五、 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学校,按要求、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体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讲政治、懂规矩,在聘任期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院聘任人员数量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执行,不得超编。

(三)学院耐心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好本次聘任工作。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一般工作人员拟聘岗位一览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14日

 

附件1

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一般人员拟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设置数量

岗位职责

(聘期任务)

应聘条件

备注

办公室

管理岗

1

负责学院党务、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日常事务。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公文写作能力,熟练账务办公自动化技术;

4.身体健康,能履行所聘岗位的职责。

 

招生办公室

管理岗

1

负责高等继续教育招生、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教育科

管理岗

1

负责国培、省培、域外等教师培训项目申请、执行、档案管理等工作。

 

干部培训科

管理岗

1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务、招生等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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