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生考试管理方法
发布时间:2018-09-09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生考试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函授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使函授生具有良好的考风、严谨的学风和过硬的思想作风,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题印制、保管及传送
    1.凡函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课程特点确定。
    2.各站(点)本科函授考试题的印制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3.各教学点的试题应以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试题模板为准。
    4.每学期末各教学点将本学期考试课程试题(试题模版见附件5)及答案(电子版)提前3周发至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邮箱(教学科邮箱:xwlcjjxk@126.com),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审核后方可印制。
    5.每次面授考试前两个月,各任课教师交试题(试题软盘)。教学科开始整理试题(试题软盘),并根据面授教学和考试安排,通过微机打印出各专业印题计划(包括函授站名称、该专业人数、考场数、印题数、试题袋数、考试日期、考试种类等),并核对印题计划,防止遗漏。
    6.将整理好的试题送交办公室文印或印刷厂印刷,并办理交接手续。
    7.教学科应根据印题计划将印制好的试题装入试题袋,务必反复检查试题袋课程名称、试题份数、考生违纪记录单、试卷封皮与封签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将检查好的试题袋用试题密封签密封。
    8.由教学科分发各函授站(点)试题。函授生考试题或按机要件通过邮局发到各站(点)或由我院授课教师(或干部)带到站(点),或直接通知各站(点)来领取。在传送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上都要办好交接、检查手续,确保试题安全、按时送达。
    9.各站(点)对接收的试题必须妥善保管,确保试题安全。要求有专门保管试题的设施(保险柜与房子)与人员(一般应由函授站负责人和考务人员共同管理)。
    10.教学科、办公室、函授站(点)必须加强考题的保密工作。在命题、印题、分发和传送试题、保管试题等各个环节上严格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泄露或拆阅试题,否则,将严肃处理。
    二、考场设置与监考
    1.考试时间统一由教学科安排。一般文科各专业,在复习性面授结束后进行考试。理科各专业,在先导性面授结束后、下学期面授开始前进行考试。
    2.函授生考试一般以函授站(点)为考区单位,每个考区根据函授生的多少可设若干考场。考场应注明考场序号、专业年级、学籍起至号的标志,考场内每个桌面上应贴上应考函授生的学籍号,要求函授生对号入座。
    3.每个标准考场的专业人数为二十五人。考生座位必须是单人、单桌。按学籍号大小顺序单行排列。
    4.各函授站(点)应设考务办公室,负责聘请、培训监考人员,安排考场,检查监考工作和考试纪律,处理违纪舞弊事件,实施考试管理全过程,收(发)保管试卷(题)。
    每个考场应配备二名监考人员。各考区应在设站单位聘请思想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工作认真的同志为监考人员。
    教学科派往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或教师是考试巡考人员,与各学区考务人员一起作为流动监考在考场内外巡视,协助各考区组织考试管理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5.考试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要求和考试纪律组织考试管理工作,不得借故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放松考试管理或变通考试管理要求。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守则》的要求监考,严格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三、试卷装订、保管及传送
    1.函授生的每次考试试卷都必须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按要求装订密封。
    2.各函授站(点)必须对试卷妥善保管,保证试卷安全,并于考试结束后半个月之内将试卷指派专人(或任课教师)送回学院教学科。交接试卷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教学科收回试卷后,应按专业、年级和课程整理好试卷,通知任课教师领取试卷按要求阅卷。
    四、违纪处理
    1.各级考试管理人员和全体函授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办法和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考试纪律,否则,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各级考试管理人员、教师在考试试题的印刷、保管、传送过程中若有监守自盗、泄露或拆阅试题,监考时不负责任或监外不监内等情况,则由学院根据情节轻重予处罚。
    3.函授生若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按《函授生成绩考核暂行办法》、《函授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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