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考试试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8-09-09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一、试场做到“三净”(黑板、地面、课桌内外干净)“一齐”(课桌间隔排列整齐)。
    二、学生进入试场,除带学生证、笔等规定考试用具外,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草稿纸、手机等物。已带入试场的物品应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带入座位。
    三、考试中只允许使用蓝黑、兰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准用铅笔(特殊规定除外)或红色笔答卷,否则试卷不予评阅。
    四、学生应按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坐。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准进入考场。
    五、学生在答卷前,须先将自己的学号、姓名填写好,不得涂改。
    六、考试中不得互相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七、试场内不得吸烟和随意走动。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试场,不准在试场内及楼道喧哗。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试卷,听候监考教师收取试卷。
    九、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考试时如违反试场规则作弊或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者,按《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处理。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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