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7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我院院部的2017届(即2015级)各专升本专业毕业生、: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是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本科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本科人才培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环节。
  我院2017届(即2015级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将于2017年7月毕业,按照我院教学工作计划,我院各函授教学站(点)及院部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须按照下列要求,在2017年4月15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打印及相关材料的提交,确保我院后续各项毕业工作顺利进行。
  一、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打印装订须按照《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7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规定的要求、格式进行。
  二、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收缴,要求在打印装订符合上述《书写印制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向我院教学科提交每位毕业生一份纸质版毕业论文、一份《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一份《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同时函授教学站(点)、学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应保存好毕业论文的电子版,以便备查。
函授教学站(点)学生论文由函授站(点)负责老师统一向我院缴付;我院院部毕业生论文由学生本人缴付我院教学科。
  三、在缴付的《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中,要求:
  1.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设计(论文)起止时间的填写内容应采用打印体;
  2.由论文指导教师手写《指导教师评分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建议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指导教师签名及年、月、日;
  3.函授站(点)、指导教师、学生本人不得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中空白的内容。
  4.上述的《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应分别单独打印各1张与纸质版的论文同时缴付,并不得与纸质版的论文装订在一起。
即日起,请各函授站(点)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和老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并及时传达给各自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高度重视毕业生论文写作工作,将《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7版本科毕业论文书写印制规范》、《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7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版》、《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的电子版下载、发送给毕业生,为毕业生聘请专业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圆满完成。
附:《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
   《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
 
西安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月13日
 
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班  级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论文(设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评语:
 
 
 
 
 
 
 
 
 
 
 
建议成绩: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班  级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设计(论文)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评阅教师评语:
 
 
 
 
 
 
 
 
 
 
 
 
 
 
 
建议成绩:
 
 
评阅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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